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修正「支出憑證處理要點」並溯自101年2月6日生效 (101.10.03)
中央警察大教職員鐘點費支給要點(99.12.30)
中央警察大學新任教師試講實施要點(99.12.30)
中央警察大學醫務室診療要點(99.12.30)
支出憑證處理要點(含立法精神)
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93.09.30行政院院授主忠字第093006127號函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