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辦理採購之付款及審核程序,應於接到廠商提出之請款單據後15 日內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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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2026-05-20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規定略以,機關辦理採購之付款及審核程序,除契約另有約定外,應於接到廠商提出之請款單據後,15 日內付款。
二、本校自115年起推行經費結報系統小額採購報支功能,為符前揭規定,請各業務承辦人於經費結報系統申請案件後,務請【即時提醒】單位主管登錄該系統審核,以免延宕付款期限影響廠商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