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警察大學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95 年度

 

一、施政計畫實施狀況及績效

(一) 已完成施政計畫重點概述:

1.教務行政及警察博物館工作維持

(1)革新警察教育組織體系,培育現代警察幹部,發展警察學術。

(2)實施教師赴實務機關考察制度,增進教育與實務機關之交流,以期達到教育理論與實務工作之結合。

(3)賡續實施本校跨系所暨校際選課,以充分利用教學資源,促進本校各系所間及校際合作。

(4)編印「警學叢刊」及「執法新知論衡」提升學術研究成果。

(5)購置國內外警政配備與資料,典藏警政重要文物,豐富警政博物館藏文物。

2.教學訓輔基本工作維持

(1)購置相關教學儀器與實驗設備,落實實驗教學、強化學生儀器操作能力。

(2)辦理圖書館自動化管理、檢索、借書及安全系統等維護工作。

(3)完成科學實驗室教學研究及電子計算機教學工作。

(4)舉辦13場次學術研討會,提升警察學術研究。

(5)採購、更新、汰換教學所需之各項設備、設施。

(6)執行提升鑑識科學研發能力計畫,強化我國鑑識科學能力。

3.出國研究及出席國際會議

(1)參加國際警察首長協會年會及國際機場港口警察首長協會年會,推展國際警察關係並促進國際警政學術交流。

(2)派員參加刑事鑑識種子教學人員出國培訓計畫,加強刑事鑑識教學人員之教學能力。

4.軍訓服役、警用技能教學及學生生活管理

辦理學生各項警用體技教學與訓練工作,輔導學生各項藝文及課外活動,實施學生各項警用技能、體育競賽及訓練工作,落實辦理學生生活管理,使在學學生均能培養優良的生活品德。

5.員警升(在)職教育訓練及生活管理

辦理在職人員升等警佐、警正、警監官階及升任局長、分局長、課(室)主任等職務,接受階段教育暨支援警政署所屬專業單位,為提升警察人員法律素養,辦理各項專業講習班。

6.學生公費

(1)辦理學生生活津貼及主副食費之發放工作暨製作警用制服之製作。

(2)辦理學生衛生醫療保健及平安保險工作。

7.鑑定工作及推廣教育學分班業務

(1)辦理法院及各刑事司法機關委託鑑定之刑事案件、指紋、筆跡、火災現場、交通等鑑定業務;各項鑑定結果,均成為各委託機關審判案件之參考依據。

(2)辦理研究所推廣教育學分班,落實終身學習,提升實務機關行政效率與品質。

8.招生考試工作

 (1)辦理研究所博、碩士班推薦甄試入學考試。

 (2)辦理研究所博士班、碩士班入學考試。

 (3)辦理大學部四年制及二年制技術系班入學考試。

 (4)辦理分警正班、警佐班及消佐班入學考試。

9.擴大建校中期土地使用規劃第三期工程

(1)全案工程經費(不含土地價款、整地經費)共需371,462千元,自92年至95年度分年編列。

(2)92年度歷經六次招標作業,始於92.12.31決標,影響工程進度,該年度工程保留款計52,744千元,業於93年度5月執行完畢;93年度完成綜合警技館地下室、主體結構建築及內外部裝修、施工及監造作業,至93年底之執行率為(含92年保留款)80.93%,尚未執行之預算45,535千元,依規定辦理保留作業,並於94年6月執行完畢;94年度在不影響安全結構之前提下,要求監造廠商加速趕工,截止94年底執行率(含93年保留款)達85.55%,尚未執行之預算20,502千元,依規定辦理保留,轉入95年度繼續執行。

(3)94年度預算保留數為20,502千元,實支數14,071千元,執行率68.63%,完成機電工程、游泳池設備工程驗收結算及公共藝術驗收,建築工程於95年3月24日辦理初驗,因廠商財務困難無法履約,同意本校使第三人改正,95年12月18日完成初驗缺失改正,96年1月4日正式驗收,預定96年1月22日辦理複驗。因使用執照尚未取得(已完成書面審查,預定96年1月底前可取得),公共藝術設置成果報告書尚待桃園縣政府文化局審議,致94年度歲出保留款(含監造費、台電線路補助費、綠建築證書、建物所有權第1次登記及公共藝術尾款等)無法全數執行完畢,因此需保留本工程尚未動支之經費6,431千元。

(4)95年度預算數25,577千元,係屬物價指數調整款。除使第三人改正,已支用經費5,822千元外,物價指數調整款尚有節餘繳庫數1,313千元,其餘18,442千元未動支,執行率22.76%,其係因本校與原廠商就建築工程逾期違約金之問題尚未達成協議,為確保本校債權,95年度物價指數調整款18,442千元暫不支付,並依規定申請保留轉入96年度繼續執行;94年度保留預算6,431千元,預定於96年4月可完成付款,95年度保留預算18,442千元,需俟逾期違約金之問題調解後,始可結案。

(二)             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施政計畫項目

實施內容

辦理情形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高級警察教育

一、教務行政及警察博物館工作維持

 

培育現代警察幹部,研究高深警察學術

一、養成、進修暨深造教育

1.辦理71期至75期學士班四年制教育,學生人數計1,350名;71期學士班學生223名,完成四年學業,依成績與志願分發警政、消防、法務及海巡等機關服務。

2.辦理71期至73期二年制技術系班教育,學生人數725名;71期二年制技術系班學生256名,完成二年學業,依成績與志願分發至警政、消防及海巡等機關服務。

3.辦理研究所碩士班91、92、93、94、95年班專才教育,研究生人數451名;95學年度研究生人數134名,經碩士學位考試及格,分別返回原服務之警政、法務、消防及海巡等機關服務。

4.辦理犯罪防治研究所博士班及鑑識科學研究所博士班專才教育,研究生人數計93名。

5.依各學系教育需要,安排學生於暑假期間赴各實務機關實習,平時並視教學需求,舉辦各項專業見習、參觀、演習、演練,以求理論與實務相結合,增進教學品質;實習學生人數共計770人。

6.釐訂大學部四年制75期及二年制技術系班73期之教育計畫及修訂各學系所科目學分。

 

 

 

 

 

 

 

 

 

 

 

 

 

 

 

 

 

 

二、教學訓輔基本工作維持

 

 

 

 

 

 

 

 

 

 

 

 

 

 

 

 

 

 

 

 

 

 

 

 

 

 

 

 

 

 

 

 

 

 

 

 

 

 

 

一、辦理各系所教學訓輔基本維持工作

 

 

 

 

 

 

 

 

 

二、購置、更新、換置各學系教學訓輔設備

 

 

 

 

 

 

7.賡續實施本校跨系所暨校際選課,以充分利用教學資源,促進本校各系所間及校際合作。

二、發展警察學術

編印「警學叢刊」6期及「執法新知論衡」2期,內容包括警察行政、警察法學、防罪預防、消防科學、鑑識科學等警察學術論文及譯自英、德、日等文字之警學新知。

 

一、如期完成各系所教學訓輔、體育工作。

二、如期辦理圖書館自動化管理、檢索、借書及安全系統等維護工作。

三、如期完成科學實驗室教學研究工作。

四、如期完成電子計算機教學工作。

五、如期辦理13場次之學術研討會。

一、如期完成購置圖書設備及典藏性期刊。

二、如期完成教學所需之各項機械設備。

三、如期完成資訊設備汰換更新作業。

四、如期採購、更新、汰換教學所需之各項設備、設施。

 

 

 

三、出國研究及出席國際會議

 

 

 

 

 

 

 

 

 

四、軍訓服役、警用技能教學及學生生活管理

 

 

 

 

 

 

 

 

 

 

 

 

 

 

五、員警升(在)職教育訓練及生活管理

出席首長協會年會等國際會議

 

 

 

 

 

 

 

 

實施軍訓課程、新生預備教育訓練及各項警察技能訓練暨學生生活管理

 

 

 

 

 

 

 

 

 

在職人員升等警佐、警正、警監官階及升任局長、分局長、課(室)主任等職務,接受階段教育暨支援警政署所屬專業單位,為提升警察人員法律素養,

一、如期於10月前往美國參加國際警察首長協會年會。

二、如期於5月前往美國參加國際機場、港口警察首長協會年會。

三、如期於7月派員前往加拿大參加刑事鑑識種子教學人員培訓。

一、如期完成學生各項警用技能教學、訓練及體育競賽工作。

二、如期辦理學生生活教育及輔導工作。

三、如期辦理學生各項藝文及課外活動。

四、如期完成學士班四年制及二年制技術系班新生預備教育。

五、如期落實辦理學生生活管理,使在學學生均能培養優良的生活品德。

本年度共計辦理下列各項員警升(在)職教育訓練:

一、警正班第16期:50名。

二、警佐班第26期:301名。

三、消佐班第10、11期:65名。

四、人事班:70名。

五、督察班:119名。

六、警佐晉升警正官等班:218名。

 

 

 

 

 

 

六、學生公費

 

 

 

 

 

 

 

 

 

 

七、鑑定工作及推廣教育學分班業務

 

 

 

 

 

 

 

 

八、招生考試

 

辦理各項專業講習班。

 

 

辦理學生津貼、主副食、服裝等發放工作及衛生醫療保健工作

 

 

 

 

 

一、辦理委託鑑定刑事案件。

 

 

二、辦理研究所推廣教育學分班

吸收有志青年、提升警察素質

 

 

 

 

一、如期完成學士班四年制學生每月學生生活津貼之發放。

二、如期辦理學士班四年制及二年制技術系班學生膳食。

三、如期完成學士班四年制及二年制技術系班學生制服之採購。

四、落實學生醫療保健工作。

如期完成法院及各刑事司法機關委託鑑定之刑事案件、指紋、筆跡、火災現場等鑑定業務;各項鑑定結果,均成為各委託機關審判案件之參考依據。

95年度共計開設警察政策研究、風險與危機管理及安全管理理論與實務等三類課程,計31名學員修課。

辦理95學年度招生考試,計招收各類新生:

一、研究所博、碩士班推薦甄試入學:博士班4名、碩士班21名。

二、研究所博士班:18名。

三、研究所碩士班:146名。

四、大學部四年制:295名。

五、二年制技術系班:235名。

六、警正班:50名。

 

 

 

 

 

營建工程

 

 

 

 

 

擴大建校中期土地使用規劃第三期工程

 

 

 

 

 

改善教育環境設施、興建綜合警技館

 

七、警佐班:301名。

八、消佐班:30名。

一、全案工程經費(不含土地價款及整地經費)共需371,462千元,自92年至95年分年編列。

二、92年編列54,751千元,辦理綜合警技館細部設計等,因鋼筋、水泥、砂石等原物料上漲影響,建築工程歷經二次修正設計,始於92年12月31日決標,該年度預算52,745千元無法於年度內執行完畢,依規定辦理保留,轉入93年度繼續執行。

三、92年度之保留款於93年度5月份執行完成,並於該月份立即執行93年度預算。

四、93年編列186,073千元,共計完成綜合警技館地下室、主體結構建築及內外部裝修、施工及監造作業。

五、93年預算執行率(含92年保留款)達80.93%,尚未執行之預算45,535千元,依規定辦理保留作業,並於94年度6月份執行完畢。

六、94年度共計完成綜合警技館內外部裝修工程、電梯工程、景觀工程施工、電氣設備工程、弱電設備工程、給排水衛生設備工程、火災警報、消防設備工程、空調設備工程施工及游泳池設備工程發包、施工。

 

 

 

 

 

 

 

 

 

 

 

 

 

 

 

 

 

 

 

 

 

 

 

 

 

 

 

 

 

 

 

 

 

 

 

 

 

 

 

 

 

 

 

 

 

 

 

七、94年度預算執行率達(含93年保留款)85.55%,尚未執行之預算20, 502千元整,依規定辦理保留申請,轉入95年度繼續執行。

八、94年保留款共計完成機電工程、游泳池設備工程驗收結算及公共藝術驗收,執行率達68.63%,因建築工程廠商財務困難無法履約,影響年度驗收作業。另因使用執照尚未取得,以及公共藝術設置成果報告書尚待桃園縣政府文化局審議,致94年度歲出保留款無法全數執行完畢,並依規定辦理保留尚未動支之經費6,431千元,轉入96年度繼續執行。

九、95年度預算數25,577千元,係屬物價指數調整款。除使第三人改正,已支用經費5,822千元外,物價指數調整款尚有節餘繳庫數1,313千元,其餘18,442千元未動支,執行率22.76%,其係因本校與原廠商就建築工程逾期違約金之計算問題尚未達成協議,為確保本校債權,95年度物價指數調整款18,442千元暫不支付,並依規定申請保留轉入96年度繼續執行。

 

 

 

 

 

 

 

落後原因:

因建築工程承包廠商財務困難無法履約,影響驗收作業。

對策:

1.      廠商財務狀況已獲改善,94年度保留款預計於96年4月份完成付款。

2.      95年度保留款需俟逾期違約金之問題調解後,始可完成付款。

(二)               施政計畫分項說明(以前年度):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施政計畫項目

實施內容

辦理情形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高級警察教育

 

 

 

 

 

 

 

 

 

 

 

 

 

 

 

 

 

 

 

 

 

 

 

 

 

 

 

 

營建工程

 

軍訓服役、警用技能教學及學生生活管理

 

 

 

 

 

 

 

 

 

 

 

 

 

招生考試

 

 

 

 

 

 

 

 

 

 

 

 

擴大建校中期土地使用規劃第三期工程

採購教學用子彈

 

 

 

 

 

 

 

 

 

 

 

 

 

 

吸收有志青年、提升警察素質辦理招生業務

 

 

 

 

 

 

 

 

 

改善教育環境設施、興建綜合警技館

93年度9公厘子彈保留款2,270千元及94年度保留款2,300千元,依據「中央機關財物集中採購實施方案」,一併委由警政署統一辦理採購;本案經中央信託局股份有限公司於94年8月26日與得標廠商義大利飛奧奇原廠簽訂契約,已於95年9月28日完成提領。

94年度刑事鑑識相關實驗課程教學研究用子彈保留款計111千元,於94年11月3日與得標廠商簽訂契約,已於95年9月6日完成交貨。

審計部對於94年度招生考試工作酬勞核發標準有疑義,因而修正94年度決算,減列招生考試工作費實現數392千元,改列應付數,俟本校函報行政院人事行政局釋示後,再行轉正。本案本校於95年12月14日再次函報內政部轉請(95年12月25日)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審查中;俟該局核定後,再依其意見辦理相關作業。

一、全案工程經費(不含土地價款及整地經費)共需371,462千元,自92年至95年分年編列。

二、92年編列54,751千元,辦理綜合警技館細部設計等,因鋼筋、水泥、砂石等原物料上漲影響,建築工程歷經二次修正設計,始於92年12月31日決標,該年度預

 

 

 

 

算52,745千元無法於年度內執行完畢,依規定辦理保留,轉入93年度繼續執行。

三、92年度之保留款於93年度5月份執行完成,並於該月份立即執行93年度預算。

四、93年編列186,073千元,共計完成綜合警技館地下室、主體結構建築及內外部裝修、施工及監造作業,辦理預算保留45,535千元。

五、93年度工程保留款45,535千元,已於94年6月執行完畢。

六、94年度預算執行率達78.72%,尚未執行之預算20,502千元整,依規定辦理保留申請,轉入95年度繼續執行。

七、94年度保留款共計完成機電工程、游泳池設備工程驗收結算及公共藝術驗收,執行率達68.63%,因建築工程廠商財務困難無法履約,影響年度驗收作業。另因使用執照尚未取得,以及公共藝術設置成果報告書尚待桃園縣政府文化局審議,致94年度歲出保留款無法全數執行完畢,並依規定辦理保留尚未動支之經費6,431千元,轉入96年度繼續執行,預定於96年4月完成付款。

 

 

 

 

 

 

 

 

 

 

 

 

 

 

 

 

 

 

 

 

 

 

 

落後原因:

因建築工程承包廠商財務困難無法履約,影響驗收作業。

對策:

廠商財務狀況已獲改善,94年度保留款預計於96年4月份完成付款。

二、預算執行概況

(一) 歲入部分:

本年度歲入預算數2,880萬1,000元,執行結果,收入實現數2,786萬2,829元,權責發生數141萬7,508元,合計2,928萬0,337元,執行率101.66,與預算數比較超收47萬9,337元,有關歲入決算主要科目簡明情形,詳如95年度歲入決算概況表。

(二) 歳出部分:

本年度歲出預算數9億7,254萬3,000元,執行結果,支付實現數9億3,230萬7,184元,權責發生數2,069萬1,557元,合計9億5,299萬8,741元,執行率97.99,與預算數比較賸餘1,954萬4,259元。有關歲出決算主要科目簡明情形,詳如95年度歲出決算概況表。

(三) 其他支出部分:

本項包括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早期退休公教人員生活困難照護金及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本年度預算數3,327萬9,037元,動支第二預備金103萬3,794元,合計3,431萬2,831元,執行結果,支付實現數3,431萬2,831元,詳如95年度其他支出科目執行慨況表。

(四) 以前年度歲入轉入數部分:

1.  93年度應收歲入款轉入數299萬7,323元,執行結果,本年度收入實現數33萬6,652元,執行率11.23,其餘266萬0,671元轉入96年度繼續執行。

2.  94年度應收歲入款轉入數117萬3,307元,執行結果,本年度收入實現數54萬5,316元,執行率46.48,其餘62萬7,991元轉入96年度繼續執行,詳如以前年度歲入轉入數執行概況表。

(五) 以前年度歲出轉入數部分:

1.  93年度應付歲出保留款轉入數227萬元,執行結果,本年度支付實現數227萬元,執行率100.00。

2.  94年度應付數及應付歲出保留款轉入數2,330萬5,286元,執行結果,本年度支付實現數1,648萬1,366元,執行率70.72,其餘682萬3,920元轉入96年度繼續執行,詳如以前年度歲出轉入數執行概況表。

附:95年度歲入決算概況表、95年度歲出決算概況表、95年度其他支出科目執行概況表、以前年度歲入轉入數執行概況表、以前年度歲出轉入數執行概況表。


三、資產負債實況

本年度預算均能依計畫切實嚴格執行,並撙節開支稍有賸餘,茲將本年度資產負債實況概述如下:

(一) 歲入類:

1.資力及資產部分

(1)歲入結存:6萬2,480元,較上年度617萬7,580元,減少611萬5,100元。

(2)應收歲入款:328萬8,662元,較上年度299萬7,323元,增加29萬1,339元。

(3)應收歲入款-本年度:141萬7,508元,較上年度70萬1,954元,增加71萬5,554元。

以上合計476萬8,650元。

2.負擔及負債部分

(1)預收款:6萬2,480元,較上年度617萬7,580元,減少611萬5,100元。

(2)應納庫款:328萬8,662元,較上年度299萬7,323元,增加29萬1,339元。

(3)應納庫款-本年度:141萬7,508元,較上年度70萬1,954元,增加71萬5,554元。

以上合計476萬8,650元。

(二) 經費類:

1.資力及資產部分

(1)專戶存款:1,363萬6,478元,較上年度1,644萬4,364元,減少280萬7,886元。

(2)保留庫款:643萬1,548元,較上年度0元,增加643萬1,548元。

(3)保留庫款-本年度:1,844萬1,557元,較上年度2,061萬2,914元,減少217萬1,357元。

(4)暫付款:264萬2,372元,較上年度457萬元,減少192萬7,628元。

(5)保管有價證券:91萬6,526元,較上年度128萬5,000元,減少36萬8,474元。

以上合計4,206萬8,481元。

2.負擔及負債部分

(1)保管款:264萬8,008元,較上年度270萬5,568元,減少5萬7,560元。

(2)應付歲出款:39萬2,372元,較上年度0元,增加39萬2,372元。

(3)代收款:1,098萬8,470元,較上年度1,373萬8,796元,減少275萬0,326元。

(4)應付歲出保留款:643萬1,548元,較上年度227萬元,增加416萬1,548元。

(5)應付歲出保留款-本年度:2,069萬1,557元,較上年度2,291萬2,914元,減少222萬1,357元。

(6)應付保管有價證券:91萬6,526元,較上年度128萬5,000元,減少36萬8,474元。

以上合計4,206萬8,481元。


四、其他要點:

本年度預算均能依計畫進度切實嚴格執行,並撙節開支,除部分計畫尚留待下年度繼續完成外,大多數計畫均能配合業務需要稍有賸餘,茲將本年度財務狀況略述如下:

(一) 歲入部分:

收項部分:上期結存617萬7,580元,本年度收入實現數2,786萬2,829元,應收歲入款以前年度部分88萬1,968元,預收款(-)611萬5,100元,應納庫款以前年度部分47萬1,353元,待納庫款以前年度部份12萬8,397元,收項總計2,940萬7,027元。

付項部分:本年度收入納庫數2,786萬2,829元,應納庫款以前年度部分88萬1,968元,待納庫款以前年度部分12萬8,397元,應收歲入款以前年度部分47萬1,353元,本期結存6萬2,480元,付項總計2,940萬7,027元。

(二) 歳出部分:本年度經費

收項部分:上期結存1,644萬4,364元,預計支用數9億6,887萬0,015元,保留庫款1,418萬1,366元,保管款(-)5萬7,560元,代收款(-)275萬0,326元,應付歲出款以前年度部分39萬2,372元,經費賸餘-待納庫以前年度部分28萬4,777元,收項總計9億9,736萬5,008元。

付項部分:本期經費支出9億6,662萬0,015元,應付歲出保留款以前年度部分1,875萬1,366元,暫付款(-)192萬7,628元,經費賸餘─待納庫以前年度部分28萬4,777元,本期結存1,363萬6,478元,付項總計9億9,736萬5,008元。